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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對即將建起的炸葯庫,李家峁村民既無奈又焦灼
  榆林市榆陽區麻黃梁鎮李家峁村村民如今有些糾結,不但將要與一個煤礦的炸葯庫為鄰,而且村民們認為應得的、煤礦給予村子的環境、勞務等補償也沒有。更多的問題在於,儘管這個煤礦的手續不全,但卻不影響“黑煤”源源不斷地向外運出……
  “那就是千樹塔煤礦的炸葯庫,村裡跟上面說過多次,也沒人管。”大雨中,李家峁村村民薛萬全指著溝對面的建設工地說。炸葯庫位於榆林市榆陽區麻黃梁鎮李家峁村的一處山峁上。李家峁村下轄7個村民小組,約600多戶。從工地現場看,其距離蘇家梁小組只有四五百米。因而很多村民擔心,等炸葯庫建成,“也就跟坐在炮筒子上差不多了。”
  村民的擔憂還有更深層的原因。在他們看來,炸葯庫如此悍然興建於此,是村子與煤礦“維權”失利後的結果——2012年10月,李家峁村幾十位村民在千樹塔煤礦門口攔擋煤車時,遭到圍毆。事後,原本“理直氣壯”的村民一下子“蔫了”。
  “村上雖有苦衷,但開煤礦也不易,政府沒監管好,是造成目前現狀的主要原因。”2014年4月14日晚,麻黃梁鎮的一位知情者透露,包括千樹塔煤礦在內的當地多家煤礦,手續都不齊全,卻從未間斷過產、銷“黑煤”,“有的煤礦對農民安撫得好,就沒事;安撫不好,事就不斷,千樹塔煤礦就是個例子。”
  >>每噸4元的“黑煤抽成”不給了
  千樹塔煤礦距離榆林市中心約35公里,為榆林市千樹塔礦業投資有限公司所有。該礦前身為黃陵縣江源有限責任公司,2011年9月份,經陝西省礦業權轉讓中心公示,由榆林市千樹塔礦業有限公司出資受讓了黃陵縣江源有限責任公司在李家峁的探礦權。然而,自該公司進駐李家峁村後,和該村的關係便緊張起來。
  “我們與千樹塔煤礦之前的公司有協議,協議約定每噸煤抽4塊錢給村民用於青苗補償、勞務用工等補償。可榆林市千樹塔礦業投資有限公司過來後,協議就不履行了。”李家峁村一位村幹部解釋,這裡所說的煤是指煤礦賣的“黑煤”,“黑煤”就是沒有正式銷售手續的煤,最初千樹塔煤礦給過兩個月錢,但後來就不給了。
  村民曹德厚介紹,千樹塔煤礦從兩年前就開始“放黑煤”。最初,該礦發“黑煤”是由村上開單子,司機拿了單子,才去礦里裝車——4塊錢就直接從噸煤里抽了。
  對於從“黑煤”里抽成,村民認為理所應當。因為煤礦建設、開采,占用了村裡的田地,污染了環境,按“官煤”(有合法生產銷售手續的煤)標準每噸煤收取4元補償費,沒什麼不合理,而且“周圍煤礦出‘黑煤’也都是給所在村這樣出的”。
  但千樹塔煤礦並不這樣看。4月15日上午,煤礦負責人楊某稱,該煤礦“從不賣黑煤”,也沒有與李家峁村簽訂任何協議,所以不可能給該村按噸煤抽成。
  對於李家峁村反映其沒有手續採、賣“黑煤”的情況,楊礦長指出,千樹塔煤礦手續“還正在辦理”,並未正式投產,現在所產煤只是“工程煤”。他表示,儘管旁邊的神樹畔煤礦(也占有李家峁村大面積井田)在給李家峁村“抽成”,但該礦不能給。
  神樹畔煤礦位於麻黃梁鎮斷橋村,也占著李家峁村的一部分井田,有當地村民稱,神樹畔煤礦產銷煤的手續也不全,但因為按時給周圍村子“黑煤抽成”,故而相安無事。對此說法,神樹畔煤礦辦公室負責人袁某以“領導在外地開會”,迴避了採訪。
  >>村民認為,“黑煤官煤”都應給補償
  “‘黑煤’灰吹得哪兒都是,落在地上,厚厚的一層,羊連草都不吃了。”村民周金法說,村裡沒什麼副業,除了種地,就是養羊,現在羊也難養了。在李家峁村村民看來,不管是“黑煤官煤”,都是要給村裡補償的,因為地被占了,村民又不能進礦打工,且環境又遭到污染,不給錢說不過去。
  當地煤礦多年來已形成一個潛規則,即煤礦通常很少雇用所在村村民進礦務工,因為一旦村民知道礦里事情太多,“很多問題就不好處理了。”當然,村民覺得最占理的還是環境方面的“付出”。因為煤礦建設、生產,不僅對土地、水源等有影響,未來一旦採空,還極易引發塌陷。
  村民反映,千樹塔煤礦的辦公樓建起後,有個排污管就通在蘇家梁小組的壩下麵,即使在雨天,也能聞到下麵飄上來的惡臭。李家峁村村支書黃德玉還稱,自從煤礦開采後,村中水井水位平均下降了一半,沒辦法,村裡只好又打了十多口深井。
  為遏制千樹塔煤礦對該村的環境侵害,並要求該礦兌現之前公司與村上的“黑煤”抽成,村民屢屢找煤礦“談判”,2012年10月11日,該村與煤礦終於達成一致,即煤礦不再向外銷售煤炭,村民也不再阻擋煤車。然而事後僅4日,村民就發現煤礦又開始往外運煤,於是去找煤礦“理論”,不料去了之後,意外發生了。
  據目擊者稱,當數十位村民攔擋從煤礦駛出的拉煤車時,突然遭遇近百名身穿統一服裝的年輕人圍攻,在激烈的衝突中,有13位村民被打傷,傷較重的黃德秀至今未痊愈。
  對此,千樹塔煤礦未作解釋,本報記者與麻黃梁鎮黨委書記葛守才聯繫,也未獲答覆。有村民稱,事發時曾給當地派出所打過電話,卻一直沒人接,給鎮上反映,也沒有人來。這場流血事件,村民“完全落敗”,再也沒人敢去攔擋拉煤車了。一些村民開始把希望寄托在向上面反映問題上。然而,這樣做的村民告訴記者,找上級政府,大多就是“讓先回去,隨後解決”,可最終還是沒人來解決。
  >>村民自稱曾多次花錢找“記者”
  見上訪不能解決問題,李家峁村將希望寄托在了“媒體曝光”上。2013年8月9日,經李家峁村全體村民合議,由六位村民代表按手印,與一個名叫成飛龍的村民簽訂了一份“秘密”的承諾書。承諾書稱,只要成飛龍能讓千樹塔煤礦兌現了原來與該村的合同,李家峁村就會付給成合同兌現款的30%。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村民稱,所謂合同,就是煤礦原先答應要給村子的“黑煤”抽成,因不易公開,故只有這樣寫了。他介紹,方法無非是找媒體記者,倘能成功,村子至少能拿到數百萬元的黑煤抽成。
  事實上,在承諾書簽訂前的大半年裡,李家峁村就曾花數萬元找過兩次記者,但“每次記者來轉一圈,拿了錢,就又回去了”。這次村上委托成飛龍去找記者,就是看其常在外面跑、交友廣,認識人多的緣故。不過,也正是受到前兩次請記者無果的警醒,承諾書上,村民代表明確表示,不管成飛龍怎麼做,村上都將“不承擔其他任何費用”。在接受了全體村民委托後,成飛龍曾四處通過朋友關係來找有實力、能曝光的記者。後經他人介紹,成飛龍請了一個自稱為某網站的“記者”——據其介紹,為了請這位“記者”來,他花了10萬元把人請到麻黃梁鎮,結果對方採訪了幾天后,就在網上登了煤礦的報道,然而,這份在村民們看來頗有點兒影響的稿子,沒幾天就被撤了下來,於是,成飛龍的願望又落空了。
  成飛龍說,他曾與該“記者”聯繫,但對方不接電話,到後來還把電話號碼換了,他懷疑是煤礦做公關、花錢把稿子撤了。為此,他還氣憤地專程到渭南去找過那個人,可沒有找到,“聽說去年渭南打擊了一批假記者,可能被抓起來了吧。”
  >>煤管票為何張冠李戴?
  為了弄清拉煤司機是以何種煤管票從千樹塔煤礦運煤的,4月16日上午,本報記者從一位剛由千樹塔煤礦拉煤的司機手中,看到了其持有的一份煤管票紅色底聯。該煤管票底聯顯示,司機所運“面煤”的礦名並非榆林市千樹塔礦業投資有限公司,而叫“陝西中富煤焦化有限責任公司”,出發地點也是“大保當集裝箱”,而非千樹塔煤礦,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據該司機稱,他是通過貨運信息部獲得的煤管票,至於到底煤管票上面怎麼寫的、拉誰家的煤,並不在意。
  由於在當地未找到陝西中富煤焦化有限責任公司,本報記者根據其註冊地找到西安市高新六路的中清大廈(一樓101室系陝西中富煤焦化有限責任公司註冊地址),但值班門衛稱並不清楚該公司,後與該公司上屬集團公司——陝西秦煤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聯繫,集團辦公室主任劉某表示,自己來公司時間不長,故對記者所提出的“為什麼拉煤司機從千樹塔拉的煤會持有該公司的煤管票,而公司又是怎樣從當地煤炭局獲得煤管票的”等問題,表示將在瞭解清楚後給記者回覆,然而直到發稿,也未見其答覆。
  煤管票是當地煤炭部門對煤炭生產運輸、交稅等綜合管理的一種票據,只有具有合法生產經營煤炭手續的煤礦,才能從當地煤炭管理部門領出,手續不全的,不可能拿到該票。而煤礦間互相借用煤管票的行為,也是為相關法律所不允許的。
  在麻黃梁鎮莊家河一帶的公路岔道里,本報記者看到,4名身穿“煤炭稽查”制服的工作人員,坐在一輛警車裡,眼前一輛輛運煤車飛馳而過,他們卻沒有上前進行稽查工作。當記者問其中一人為何不攔車稽查時,對方說,已經查過了,拉煤車都有煤管票,沒有沒票的……
  有知情者透露,對於手續不全的煤礦,主要有兩種辦法賣煤,一是煤礦將煤賣給當地洗煤廠,再由洗煤廠找煤管票組織貨運;二是煤礦“張冠李戴”,通過關係好的、有資質的煤礦領來煤管票賣煤。在當地,要煤管票的每噸煤在250元上下,不要票則在180元上下,“不要煤管票拉煤的,即使被煤炭稽查的抓住了,大不了交個一萬兩萬罰款也就放行了。”
  “沒票拉黑煤,基本上都超噸了,一般都拉個五六十噸。”李家峁村村支書黃德玉指出,自千樹塔煤礦賣煤以來,每天都能走一二百車。為此,本報記者找到榆林市榆陽區煤炭局,該局主管煤炭安全生產的副局長艾紹元證實,包括千樹塔煤礦在內的多家煤礦的確“手續不全”,局裡也曾查處過多次,尤其是千樹塔煤礦,該局在今年3月還下發過停工通知。面對記者提出的千樹塔煤礦不斷有煤炭從該礦運出,而一些拉煤車又持有並非該礦的煤管票的疑問時,艾紹元拒絕出示處罰通知,並表示記者應先經當地宣傳部門同意,否則,“也可以解釋,也可以不解釋”。
  >>“政府股”傳言實不實?
  要回“黑煤抽成”是李家峁村面臨環境問題的一種做法,可治理污染卻是政府與企業的分內之責。
  關於排污,千樹塔煤礦負責人解釋,所謂污水,實際上是施工隊之前留下的生活污水,此前沒有發現,故現在正在考慮將其總管與礦上的總排污管相連,一起送至污水處理廠處理。當記者問及該礦炸葯庫為何與村莊挨得那麼近時,楊礦長解釋,炸葯庫系當地公安局治安隊長所選,且眼下只是平整一下土地,還未動工……
  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局長助理、治安大隊大隊長魯珏明稱,自己從未為千樹塔煤礦興建炸葯庫選過址,且也沒去過。因此,千樹塔煤礦的說法,令人質疑。日前,本報記者在榆林市環保局榆陽分局環境保護所,看到了千樹塔煤礦的相關環評批件。從該所負責人張揚(音)提供的陝西省環保部門給該礦的環評批覆看,在該礦建設之前,的確是通過環評的。就李家峁村廢水、噪聲乃至煤煙污染等情況,他表示尚不知情,將於近日前往千樹塔煤礦去看看。
  調查中,關於李家峁村與千樹塔煤礦的糾葛,本報記者聽到諸多傳言稱,千樹塔煤礦並非純粹的民營煤礦,在其投資人中,“政府股”占有很大成分。
  從一家為千樹塔煤礦承擔建設任務的礦建公司網站上,本報記者查到,2011年4月時的千樹塔煤礦還是“由幾家個人股東出資興建”。但到了該年10月,榆林市千樹塔礦業投資有限公司的工商信息便顯示,公司的4位投資人,已均為“企業法人”了。其首位即為投資了600萬元的榆林市榆陽區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其後分別為陝西黑龍溝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榆林市國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和榆林市宇鵬商貿有限公司。而榆林市榆陽區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即榆陽區財政局管控下的公司,該公司董事長為時任區財政局局長周鳳斌、董事為副局長紀志忠。
  資料顯示,四投資公司進入榆林市千樹塔礦業投資有限公司的時間均為2011年10月27日。而半月前,榆林市千樹塔礦業投資有限公司,不僅剛從陝西省礦業權交易中心獲得了黃陵縣江源有限責任公司的探礦權,與此同時,陝西省環保部門給黃陵縣江源有限責任公司的環評批件也拿到了手。
  “如果沒有特殊利益摻雜其中,怎麼可能監管部門會制止不了黑煤產、銷?”榆林當地的一位退休煤炭幹部認為,在麻黃梁鎮,除了千樹塔煤礦,還有多家煤礦在生產銷售黑煤,按煤炭法規定,煤礦未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六大證”的,均不得從事煤炭生產和銷售,否則,輕則責令停產、重則關閉,而像千樹塔煤礦,如沒有特殊利益在其中,煤炭監管部門怎麼可能會“屢禁不止”?
  (文內部分村民使用化名)
  (原標題:一個村莊的“黑煤”之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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